作者:何兆斌

我們今日讀的經文來自三代經課,分別是:撒母耳記下十一章1至15節、約翰福音六章1至21節,以及以弗所書三章14至21節。
如果大家一向有留意香港新聞,會發現這幾年多了法庭新聞上頭條。箇中原因,當然是跟早陣子在香港發生的大型社會運動有關。在這些新聞裡,我們經常見到一個詞語:「見證人」或「證人」。其實,身為信徒的我們,對「見證」這個詞不會感到陌生,例如會說我們要為神做見證,又會指我們要有好的見證,才能令人有機會接受福音。但我們有沒有認真想過,「見證」本身,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?它的重要意義究竟是甚麼?
見證的兩重意思
信徒說我們做見證,意思是要表達一些我們認為是真的東西。但問題是,甚麼是「真」?「真」有多過一個理解層面,我在這裡只說其中兩個意思。第一,「真」是確實發生了的事,英文是“factual truth”,好像我以中文來寫這篇文章、文章在「有人寫字」平台刊登。第二,是我們個人認為是真,使我們堅持相信、擁抱的一些想法和信念,好像信徒相信有神的存在,又或者我們認為這個社會應該有公義、民主和法治精神。在不少情況下,第二個意思會比第一個沒那麼普遍,有時甚至比較有爭議。無論如何,當信徒說我們做見證,就是指我們表達以上其中一個,或全部兩個對「真」的理解。
回到我們今日讀的經文。我們先看約翰福音那一段。五餅二魚的故事,相信大家非常熟悉。但我們有沒有想過約翰福音的作者,為甚麼要記下耶穌這神蹟?約翰福音寫到最後,有一句很關鍵的說話,就是二十章30至31節:「耶穌在他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,沒有記錄在這書上。但記載這些事(包括五餅二魚的故事)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使你們信他,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。」(《和合本修訂版,下同)換言之,耶穌在地上的一生做了很多事,但約翰福音的作者挑選記述某些事,目的就是為了做一個見證。是甚麼見證?就是見證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。作者並且希望讀者相信、接受這個見證,從而得著生命。那麼,究竟五餅二魚這故事又是如何達到這見證之目的呢?
五餅二魚要見證甚麼?
有人不相信五餅二魚這神蹟真有其事,甚至有不少聖經學者和神學家都這樣認為。因為按字面意思理解,這神蹟根本是違反自然定律的,有甚麼理由五個餅、兩條魚可以餵飽數千人?我不會在這裡討論五餅二魚是否“factual truth”,即在現實中發生過的事件,其實我們亦毋須鑽入這討論中。為甚麼?因為,既然見證是表達一些我們認為是真的東西,而「真」又是如剛才所說,有兩個層面的意思,那麼約翰福音作者透過五餅二魚要見證的,就不一定是“factual truth”,一個在現實發生過的事件,而是可以見證第二個「真」的意思——即他所相信、所抱持的信念和想法。他可以只透過五餅二魚這故事,表達他對一些信念的確信、堅定的立場。這確信的信念和立場是甚麼?就是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所指:耶穌是基督,是令人得生命的神的兒子。
耶穌如何令人得生命呢?五餅二魚的故事告訴我們,是上主首先能夠幫助我們肉身的需要。這故事更加告訴我們,上主會透過意想不到的方式,滿足我們肉身的需要。
我曾在不同場合提過,當我讀第一個神學學位時,上主如何以我意想不到的方式供應我的生活需要。除了有弟兄姊妹明確地告訴我,他們會在經濟方面幫助我,還有一些人秘密地支持我。我讀第一個神學學位那年的冬至,黃昏時分我往街市買菜前,到櫃員機拿錢,當我查詢戶口結餘時,驚訝地發現戶口裡的儲蓄數字竟然增加了。雖然增加的金額不大,但對一個儲蓄不多的戶口來說,就特別顯眼了。那日是冬至,是全年日光最短的一天,但那次經歷,令當時的我內心充滿溫暖。直至現在,我仍不知是哪一位把錢匯入我的戶口,或許是讀過我代禱信的朋友做的。無論如何,上主就這樣用意想不到的方式,幫我度過那年我辭了工、全職讀神學的日子。
但是,五餅二魚的故事是否只見證上主滿足我們的生活需要?當耶穌和門徒去到對岸的迦百農後,那班被五餅二魚餵飽的群眾也跟著去迦百農,為甚麼?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六章26節表示,是因為他們以為跟著耶穌就有飯開!但耶穌怎樣跟那群人說?耶穌說:「不要為那會壞的食物操勞,而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操勞。」(27節)甚麼是「存到永生的食物」?耶穌在第34節說,是祂自己——祂是生命的糧。
換言之,五餅二魚這記載,同時希望達到一個映襯效果,就是叫我們不要只滿足肉身、日常生活的需要,而應該追求一些比物質滿足更高層次的東西。弟兄姊妹,這些東西是甚麼?就是生命的糧,就是耶穌自己。「耶穌自己」就是耶穌整個在世的生命、祂在地上表現出來的信念、行事為人和價值觀。約翰福音的作者說要見證耶穌是基督,是令人得生命的神的兒子,就是希望我們接受他認為是「真」的信念,去擁抱、實踐耶穌的生命、祂的行事為人,以及祂的價值取向。這就是為甚麼耶穌說自己是「生命的糧」,以及祂其後所說,祂是「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」(約十四16)的意思。
弟兄姊妹,想想我們的生命和身邊的世界,我們對約翰福音作者的見證有沒有共鳴?我們是否也願意在其他人面前見證我們認為是真的東西?
小人物的見證
我們除了會見證又真又好的東西,也會見證一些真,卻是邪惡的東西。我們今日讀的撒母耳記下十一章1至15節,是我們熟悉的大衞和拔示巴的故事。從這個故事我們知道,大衞除了搶走人家太太兼「搞大人哋老婆個肚」外,還將錯就錯,犯下謀殺罪,殺死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。熟悉撒母耳記下和列王紀上的弟兄姊妹會知道,在大衞和拔示巴事件發生之前,大衞的王朝如日中天,勝仗連連,但發生這事後,大衞的家就「七國咁亂」,他的子女之間出現混亂的男女關係,並且互相仇殺。大衞忙於處理家事,他的王朝,亦步入衰亡時期。
返回大衞和拔示巴的故事。大家有沒有想過,整件事的發生、在其後先知拿單譴責大衞之前,除了當事人大衞和拔示巴外,有沒有其他人知道大衞的惡行?約押知道嗎?他似乎不知情,只是按照大衞的吩咐行事。被大衞派去打聽拔示巴和接她入宮的使者呢?應該知道。但他們是大衞的人,肯定保密這事,不敢向其他人透露。烏利亞呢?對於烏利亞是否知情,聖經學者有不同意見,我今日不在這裡談他們的論點。我倒希望大家留意一個我們可能忽略的小人物,就是撒母耳記下十一章3節的那個人。那人可能是拔示巴的鄰居或朋友,我們在這裡姑且假設他/她是拔示巴的鄰居。那人與拔示巴的關係如何不是重點,總之,他/她就是認識拔示巴身世的一個人。無論如何,聖經記載他/她說了一句話:「她(拔示巴)不是以連的女兒,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嗎?」(撒下十一3)這句話反映鄰居是知道拔示巴是有夫之婦來的。
大衞為甚麼想殺烏利亞?因為他覺得烏利亞死了,就能合理化他召拔示巴入宮的行徑,以為這樣就沒有人知他搶人家妻子;大衞還可以製造一個說法,指因烏利亞戰死沙場,所以他才接寡婦拔示巴入宮,好好照顧「兄弟」的妻子,然後拔示巴才懷有他的骨肉——當然,我們知道,事實並不是這樣!無論如何,大衞可能認為借故推烏利亞上前線,然後令他戰死沙場,既可隱瞞自己的罪惡,亦可提升自己的形象。大衞心想,這條「橋」簡直是一舉兩得啊!
弟兄姊妹,你看到大衞在這事上如何卑鄙無恥嗎?我這樣說,可能粉碎了一些弟兄姊妹心目中大衞那「乖乖仔」、倚靠耶和華的形象,特別是於掃羅在位、大衞還未做王時的那個形象。但聖經就是這樣,會很立體地描述一個人,不只描述他/她好的一面,亦會談論他/她惡劣的一面。大衞以為自己的奸計天衣無縫,無人會識破自己的惡行,但聖經記載,在這宗強搶人妻、「搞大人哋老婆個肚」,再殺人丈夫的案件裡,有一位可能是關鍵的證人——拔示巴的鄰居。我們不知道大衞的使者向這位鄰居打聽拔示巴身世時,有沒有表露自己身分,但無論有或沒有,當有陌生人問你鄰居身世的時候,你大概會覺得奇怪,事有蹺蹊。從一個偵探查案的角度來看,那個鄰居絕對是這宗淊天大罪案的一條關鍵線索。
大家有沒有想過,先知拿單為甚麼知道大衞的彌天大罪?是耶和華直接告訴拿單?有這個可能。但有沒有可能是拿單得到線索,從那鄰居口中推斷或者更肯定大衞的惡行?我們亦不能排除這個可能。無論如何,拔示巴的鄰居——這故事裡的小人物,可以讓我們反省甚麼?
在一個大時代又是邪惡當道的世代,我們很多人都只是小人物,就像拔示巴的鄰居那樣。但如果小人物能作真見證,如實地說他/她所見或所信的,他/她是可以在揭露邪惡面目的過程中,扮演關鍵的角色,甚至可能會為他/她所身處的社會,產生巨大影響。我們不知道拔示巴的鄰居是否真的有告訴先知拿單他/她目睹的事,但他/她肯定比其他蒙在鼓裡的人,更加接近真相。當在一個充滿謊言的世界裡,有人願意站向真的那一邊,就表示我們仍有希望。
而且,那位鄰居大概也見證到大衞的王朝,怎樣自拔示巴入宮後由盛轉衰,就是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之後至列王紀上開首兩章的記載。弟兄姊妹,不要看輕我們的見證,要堅持下去,給自己一個見證惡勢力墜落的機會,因為惡勢力不會永遠長勝的;去到某些關鍵時刻,牠會像骨牌那樣迅速倒下。上世紀東歐和前蘇聯共產政權的瓦解,就是一個例子。若上主願意,我們可能親眼見證邪惡勢力滅亡。無論如何,當我們認定上主才是永遠的君王,就已經是在作一個真的見證。
作真見證對個人的影響與代價
不少人慣常認為,作見證是對其他人如何看一件事或一宗案件有幫助。但你有沒有想過,這樣其實也會對作見證的那人有幫助?
三代經課的以弗所書說,我們「能夠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的長、闊、高、深,並知道這愛是超過人的知識所能測度的,為要使你們充滿神一切的豐盛。」(三18)我們是和「眾聖徒」一齊明白基督的愛——原來,作見證的人是會被連繫一起的。當我們一同見證上主,我們就是分享著同一個信念,而且「眾聖徒」不單是指在世的聖徒,亦指已離世的聖徒。我們是與前人一起見證信仰的,所以,以弗所書的作者說,上主「在基督耶穌裡,得著榮耀,直到世世代代,永永遠遠。」(三21)不知道當你聽到我們與偉大的聖徒,像使徒彼得、保羅、從前來香港開拓教會的宣教士一起見證基督耶穌後,有沒有與有榮焉的感覺?見證,不單影響一個人如何看一件事,也影響一個人與其他人的聯繫。當我作見證時,我同時加入跟我分享同樣看法的群體。當作見證的不單是一個人,而是一班人,並且這見證是經過世世代代仍然歷久不衰,我們就會對自己所作的見證越有信心、越相信是真實的。
見證不單影響一個人如何看一件事,亦影響一個人與其他人的聯繫,更影響一個人如何看自己,不是嗎?作真見證的,會感到自己是一個頂天立地的人,所謂「君子坦蕩蕩」。相反,作假見證呢?就是「小人長戚戚」,經常患得患失、「思思縮縮」,因為怕被人發現他/她作假見證,前言不對後語。更甚的是,有人為了不被其他人發現他/她作假見證,於是設法令自己相信自己講的是真話,自我洗腦,成為另一個人——我們見到不少政客就是如此,他們要向人表現得真心相信自己所見證的,這樣,他們才不會露出馬腳。於是,一個不作真見證的人,最終會變成一個不真實的人,甚至會扭曲成另一個人,去迎合、圓滿自己作的假見證。我們是怎樣的人,固然會影響我們作怎樣的見證,但倒轉來說也是對的:我們願意作怎樣的見證,就會影響我們將來變成怎樣的人。
作真見證那麼好,我們似乎沒理由不作真見證,但現實上,就是有不少人不作真見證,甚至作假見證。為甚麼?其中一個原因,就是作真見證是要付代價的。在古希臘社會裡,坦然無懼地講真話,希臘文叫parrhēsia。希臘哲學家在探討parrhēsia這概念時,經常強調一件事,就是講真話是要冒風險的,而這風險在當時社會來說,可以是被殺,因為他們說的真話,往往是當時君王不中聽的東西,例如是對君王管治的批評、人民對公義的訴求。但是,希臘哲學家仍然認為,人要說真話,因為他們認為說真話需要勇氣去承擔風險,是一種美德。
勇敢作真見證
今天,我們仍有講真話的美德嗎?當知道說真話要付代價後,我們仍願意實踐這美德嗎?我不是在鼓勵大家不理代價,無論如何也要公開地說真話。今日的現實是非常兇險的,而且我們各人也有各自的處境和難處。我們有些人可能像大衞差派的使者那樣,知道真相,但因身在虎穴,沒法子公開地說出。在一個惡勢力橫行的世代,講真話很不容易。我只希望大家明白,在一個彎曲悖謬的世代,作見證本身已經是一個難能可貴的美德,而我們亦要考慮,我們願意為這美德付上多少代價。
無論如何,現實中就是有人會勇敢地說真話。若大家早前有留意新聞,會知道拍過電影《十年》其中一個單元,以及另一部電影《幻愛》的導演周冠威,完成了一部記錄兩年前香港社會運動的紀錄片,而紀綠片在剛過去的法國康城影展上演。周冠威導演聲稱電影是如實地記錄整場社會運動的經過,亦即是說,他是以電影這媒介作見證。在一個訪問中,身為基督徒的周冠威說:「(現在)全部香港人都被挑戰,恐懼籠罩得十分嚴重。如何面對這恐懼、面對被禁言?若然發聲,就會承受風險、苦楚,甚至乎苦難⋯⋯我這份人很看重誠實,是你講大話,為何是要我驅逐自己出去,我想留在香港,尋找屬於我心靈裡的自由,你囚禁我的身體,但囚禁不到我的靈魂,也限制不到我的信仰。」(註1)
在一個被恐懼籠罩的社會,我們未必有周冠威的勇氣,明刀明槍地說真話,挑戰惡勢力。有人會說謊、作假見證,亦有人選擇與真實保持距離,為了治療自己過往幾年因社會運動受過的創傷也好,為自己的人身安全、前途也好,這些人選擇把自己從真實中抽離。但是,請不要忘記,我們無論如何也是這時代的見證人——「但記載這些事是要使你們信耶穌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,並且使你們信他,好因著他的名得生命。」(約二十31)我們有沒有在這大時代見證耶穌是基督,是賜我們真生命的主?耶穌在世的生命是怎樣,我們從祂那裡得到的生命就是怎樣,而我們的見證也就是怎樣。耶穌在世的生命就是追求公義、不怕權貴、對人有憐憫、信靠上主。我們都是大時代的小人物,但請不要看輕我們的見證。我們未必能公開地說出我們的見證,但可以向我們的下一代作見證,將我們認為真的東西,傳承給他們。最重要的是,沒有人能阻止我們相信、記住我們認為真的東西。我們作見證人不孤單,因為我們認為真的東西,有一班人同樣地相信是真的。
今時今日,某些口號的確變得很敏感,令我們表達時多了很多考慮。然而,有甚麼能阻止我們實踐「求真香港,時代見證」呢?當有人試圖竄改香港的歷史時,我們有沒有一個求真的心?當有人實情是摧毀而非完善某些制度時,我們如何表達甚麼才是我們信徒一直相信的重要價值?弟兄姊妹,請記住,我們作怎樣的見證,就會變成怎樣的人。當我們走完生命的路,我們每一個都要向上主交代。
願我們以良心和智慧做真見證,也願愛我們的上主賜我們勇氣,給我們恩典走這條艱難地作真見證的路。阿們。
*本文原為作者2021年7月25日,於循道衛理聯合教會沙田堂之崇拜講道講章,內容經編輯修訂。
(註1)〈自由的光影〉,《CGST Magazine》第十八期,2021年7月6日。https://magazine.cgst.edu/2021/07/06/%e8%87%aa%e7%94%b1%e7%9a%84%e5%85%89%e5%bd%b1/。
何兆斌
神學人,深信信仰與神學不可分割——生活需要神學,神學即生活。著有《神漂——本地神學札記10堂課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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