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何兆斌

我們今日讀的經文是但以理書第三章。從但以理書第一章,我們知道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,即沙得拉、米煞和亞伯尼歌,是巴比倫攻陷耶路撒冷之後,由尼布甲尼撒王精挑細選出來,意圖「馴化」,甚至可以說要向他們「洗腦」的三個精英對象。尼布甲尼撒王要「各方、各國、各族」(三4)的人,包括他帝國裡的「外邦人」,即一班被擄的人(包括猶太人),向他完全臣服。第三章指出,他要所有人下拜他豎立的金像,並發出如果不下拜就要被扔進火爐的命令。這個舉動絕對是尼布甲尼撒一個霸氣的表現。
不過,真的有人不服從命令,不向金像下拜。這幾個人正是沙得拉、米煞和亞伯尼歌。但你會留意到,在第三章的故事裡,但以理書的主角——但以理不見了。我們在第一、二章會發現,但以理是個處事圓滑的人。他嘗試與當時的巴比倫極權打交道,盡量與極權保持良好關係。例如:在第一章11至13節說,但以理、沙得拉、米煞和亞伯尼歌因為立志不讓王的膳食沾污自己,但以理就出面游說巴比倫的太監長,向他說容許他們吃素菜、喝清水,並提議給他們十天「試用期」,看他們的健康有沒有變差;在第二章,尼布甲尼撒王抓狂,橫蠻無理地要人告訴他自己發了甚麼夢,否則會殺清巴比倫的謀士。這時,但以理再次「出面」。聖經在但以理書二章14節記載:他是用「婉言和智慧回應」,求王寛限,不要格殺勿論,讓他去為王解夢。
與極權周旋的不同策略
及至第三章,但以理沒有出場,他的三個朋友卻變成主角。全卷但以理書只記載沙得拉、米煞和亞伯尼歌說過一句話——「尼布甲尼撒啊,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,即便如此,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。王啊,他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;即或不然,王啊,你當知道,我們絕不事奉你的神明,也不拜你所立的金像」(三16-18)。但以理書的作者似乎要向讀者展示一種對比:相對於但以理的圓滑,他的三個朋友展現的是一種絕不妥協的精神。但不要誤會,我這樣說沒有貶低但以理的意思。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面對極權的不同反應,既反映極權的步步進迫,亦顯示當上主的子民與極權周旋時,可採取不同的態度和手法。有人當然會如但以理那樣,用巧妙的手法,加上運用自己本身的能力,舒緩極權的壓迫。但極權往往不能克制自己,牠會將爪牙一步步延伸。在第三章,極權到達了沙得拉、米煞和亞伯尼歌的底線了,於是,三人發出第16至18節表示絕不服從的回應。如果讀後一點,我們會知道但以理也顯示了他的底線,最終,他亦躲不過政治的陷害,被扔落獅子坑裡。
偶像崇拜及屈從方法
今天,甚麼是要我們屈從、下拜的偶像?偶像崇拜是甚麼意思?崇拜偶像當然不是指「追星」、沉迷藝人明星那般簡單;崇拜偶像亦不能簡單地理解為「拜神」、下拜人手所造的神明,像尼布甲尼撒的金像那樣。偶像崇拜,其實是一種權力兩極關係的表現。怎樣的一種權力兩極關係?就是被崇拜者要向崇拜者完全屈服的權力關係。神學家田立克(Paul Tillich)指出,偶像崇拜是被崇拜者將自己提升至無限的位置,並要求其他生命將自己生命中的其他需要視為次要,卻將那位被崇拜者視為終極和至高無上的。如果從這個角度理解,我們就明白偶像崇拜是可以在政治層面出現的。被崇拜者會用上甚麼手段要人屈從?田立克認為,不出三個途徑:第一是恐懼(fear),即以威嚇使你服從;第二是應許(promise),例如利誘,承諾假如服從就會得到一些好處,如金錢、名譽和地位;第三是需求(demand),即例如有人感到生命迷惘,於是會尋找他認為的權威,認為該權威能向他/她指點迷津。在但以理書第三章,尼布甲尼撒指若不拜他的金像,就要被扔進火爐裡,明顯就是使用恐懼的手段了。
忠於上主還是屈從極權?
甚麼是今天要我們屈從、下拜的偶像?這些偶像又用上甚麼方法要我們服從?我們能夠分辨出來嗎?更重要的是,我們有沒有問自己,我們的底線是甚麼?當我們的底線被踩中時,我們希望自己有甚麼反應?這些問題應是我們撫心自問的反省。在極權管治下,一些人最終能實踐這些頭腦上的反省。然而,這些實踐非常不簡單。沙得拉、米煞和亞伯尼歌回應尼布甲尼撒時有否預計自己身在火爐中,會有第四個人與他們同在?我想,他們選擇不服從的回應,純粹是一種信心的表現,沒有預想將會發生甚麼事情,但這種信心的表現,卻已經非常珍貴。
坦白說,我們當中又有多少個能在極權面前說得出沙得拉、米煞和亞伯尼歌的回應?不過,如果我們說不出,顯示了自己的軟弱,難道上主不會體諒嗎?沙得拉、米煞和亞伯尼歌不服從的回應,與其說是一個我們必須跟從的榜樣和上主給予的吩咐,不如視之為一個對我們的提醒,猶如一根放在我們心上的刺,催迫我們在壓迫面前作最真誠的抉擇。猶大被聖經描繪為因為錢而出賣耶穌,最終不得好死;使徒彼得三次不認主之後抱頭痛哭,及後,他成為初期教會的領袖——忠於上主與恐懼世上惡者之間,上主會明察和諒解。
火爐中神的同在
無論如何,沙得拉、米煞與亞伯尼歌最終都被扔進火爐裡;而且聖經記載,因為尼布甲尼撒怒氣填胸,所以下令把火爐的火加熱七倍,火猛烈得就連抬他們三個的人也被燒死。奇怪的是,他們三人雖身在烈火中,卻絲毫沒有損傷,尼布甲尼撒和謀士更見到有第四個人在火爐中出現,第25節記載,那個人「相貌好像神明的兒子」。但以理書的作者在這裡寫「神明的兒子」,大概沒有預表耶穌基督的意思;純粹表達三人在極大的痛苦中,仍有上主的同在。今日的講題是「火爐中的以馬內利」,「以馬內利」這個詞,分別在舊約以賽亞書和新約福音書出現,意思是「神與我們同在」。兩卷書的社會背景,是猶太民族身處帝國威脅或已經被帝國殖民的時日,猶太民族飽受恐懼與自由被剝奪的折磨。耶穌在馬太福音被稱為「以馬內利」,因為聖經認為,耶穌與在當時羅馬帝國管治下的猶太人同在——上主與正在受痛苦的人同在。耶穌如何與受痛苦的人同在?我們知道,就是祂在世時與被壓迫的人在一起、向他們宣講、為他們行神蹟。當然,耶穌與受苦的人在一起的一個終極表現,就是祂親自上十字架,被釘在十字架上。我們要仰望和記念十字架;我們要記住,耶穌與我們同受苦難,甚至承受了比我們加倍的苦難。
今日,我們會不會覺得自己同樣置身在火爐中?火的猛烈程度是否比過往幾年強了七倍,甚至不止七倍?願我們記住:「神明的兒子」在我們當中。我們最終的結局,會否像沙得拉、米煞與亞伯尼歌那樣,經歷烈火的燃燒後身體仍然絲毫無損,正如三章25節指那四個人「並沒有捆綁,在火中行走,也沒有受傷」呢?我想,大概不會。但讓我們想想,那些在困苦中堅持到底、那些被下監信念仍沒有動搖、那些在絕望中仍堅信公義最終會得到伸張、真理是永遠長存的人,他們當中又是甚麼真正不能夠被捆綁、是甚麼真正沒有受到傷害呢?是他們對所住的地方的愛;是他們對善的堅持;也是他們的感染力。這一切都是不能夠被捆綁,亦絲毫不會受損的。
極權總會沒落
第三章的最後部分,似乎是一個圓滿的結局:沙得拉、米煞、亞伯尼歌沒事,並且被尼布甲尼撒升職。尼布甲尼撒又降旨說三個人事奉的神,任何人都不能詆毁。但如果我們想深一層:猶太人是否從此就有好日子過?尼布甲尼撒只是說猶太人的神不能被毀謗,只是給予猶太人的神一個肯定罷了。最終,還不是尼布甲尼撒決定哪一個神是最大,並要求其他神向其下拜?現實中,我們知道極權又怎會輕易放過不肯服從的人,不過,但以理書有趣的地方,是它記載了但以理經歷了兩個帝國的更替:在第五章記載了伯提沙撒王後,第六章就進入瑪代波斯的王朝;但以理見證著巴比倫國的沒落。大國,總有一天會由盛轉衰,繼而滅亡的。
無論如何,在艱難的日子,我們要記住,上主與我們同在,祂明白我們,亦體驗過我們的痛苦,甚至承受過更深、更重的痛苦;在艱難中,我們並不孤單。每個極權總有倒台的一天。我們耐心等待,上主若願意,我們會見證牠的沒落。若我們不能夠親眼見證,但只要我們保持信念,我們的堅忍,會成為未來出現改變的土壤——請緊記,我們擁有一些「沒有捆綁,在火中行走,也沒有受傷」的東西。願上主堅固我們,保守我們,親自帶領我們走前面的道路。阿們。
*本文原為作者2021年1月17日,於好鄰舍北區教會觀塘聚會處之崇拜講道講章,經編輯修訂。
何兆斌
神學人,深信信仰與神學不可分割——生活需要神學,神學即生活。著有《神漂——本地神學札記10堂課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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