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黃偉然

制度-62

每所教會各有不同之處,或是人數,或是規模,或是宗派,或是傳統,但有些事肯定是共通的,就是每所教會都有很多架構制度、規矩約章。這些制度或是明文規定,又或是口耳相傳,反正就是教友皆知、眾人教會生活的一部分。

這些制度以前給訂立下來,大抵是為了達到某些目的,例如想解決一些問題或者推動某些計劃。訂立者起初構思時,定必針對當時處境,想出適切可行之法。按此思路,若有一天,這些制度不能或不再達到這些目的,教會便應另謀計策,找來更合適的制度來取代原有制度。畢竟,這些制度原本被設立,就是為了完成一些事情,期望達到某些效果。

可是,有趣的是,當一些制度真的持續不能達到原先目的時,教會鮮有另覓他法,倒是常指責弟兄姊妹不夠用心、不以神的事為念。當然,這可能是事實,有時實在不易分清究竟是制度問題,抑或是弟兄姊妹疏懶。但是當制度持續不能達到原先目的時,我們便有理由懷疑這些制度出了問題,需要檢討一下。打個譬喻,一個人與另一人相處時生了事端,我們不易分清誰對誰錯,或者我們會想:「一個巴掌拍不響。」然而,若某人與不同人相處也不斷引起爭拗,我們大概會把矛頭指向此君,想想別人難以容忍他/她那些性格習慣。同理,當一個制度有不同弟兄姊妹參與,而又持續不能達到原初目的時,教會實在不應不加思索的便指責弟兄姊妹,卻不去檢討制度。

教會不去檢討制度,原因何在?或許,這些制度曾經實用一時,之後就成為處理同類問題的慣常路徑,不好改變。又或這些制度其實由教會內那些有名聲、受人愛戴的長執牧師提出,愛屋及烏,別人於是把他們提出的制度也一併愛戴,若是改變這些制度,便似是不尊重他們。這樣看來,教會其實不過是珍視傳統、愛惜長執,何錯之有?然而,當考慮這些制度持續不能達到應有目的時,教會仍不正視現實而作出改變,這種態度豈不就是抱殘守缺嗎?

教會不檢討制度,最關鍵的不在傳統,也不在長執,而在於不正視現實。不正視現實就是不看制度是否有效或仍然有效,硬要弟兄姊妹跟著這制度走,彷彿他們越能跟上這制度便越是與神同行。這等思維無疑是使制度形式化的一大助力。不正視現實去管理教會,就像蒙著眼領人走路,至終大家也得掉在坑裡。這樣硬要人跟著制度走,確實十分不智,此舉不但無實際效用,更是勞民傷財,弟兄姊妹本應花心思時間彼此相顧、激發愛心、勉勵行善,現在卻得為這些制度疲於奔命、耗盡心力。

教會要避免這情況,難道要不斷更換制度,三日一小改,五日一大改?當然不是。事實上,各樣制度一運作不順就改弦更張,亦不見得對弟兄姊妹好。其實,更換制度還屬其次,最要緊的是教會肯培養檢討制度的意識,按制度設計的原意檢討成效,不要報喜不報憂,誠實地看制度是否適切當下處境,按需要改善或更替制度,讓制度不再成為窄路上的絆腳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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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偉然
一個平信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