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黃偉然
人無時無刻不在作選擇,大事如是,小事如是,唯一例外的是人不能選擇不選擇。沙特(Jean-Paul Sartre) 那句名言甚有理:「人註定是自由的。」
選擇不單指具體行為,還包括人心智的活動,例如人選擇如何看事物、選擇看事物的哪部分和選擇怎樣詮釋看到的事物等。在生活中遇見各色各樣的人和事,我們不斷作出選擇去回應,而這些選擇又反過來塑造著我們。事實上,大至犧牲所有的選擇或小至如何對待剎那念頭的選擇,都持續不斷在塑造我們。
舉個例,選擇把「人有罪性」這話當口頭禪,容易讓人習慣人有罪性,減退自己對罪的敏感,淡化自己對罪的責任。若是後來我們驚覺自己怎麼不再對罪敏感,不用驚訝,因為選擇這口頭禪的,是我們自己。
選擇把「教會畢竟由罪人組成」掛在口邊也是同理,教會或許真的由罪人組成,但這句話不應成為教會的埃癸斯*,用以抵擋一切對教會的批判。人若不斷強調教會由罪人組成,忽略教會理應同時是擁抱上帝真理的群體,就明顯是在選擇性接收資訊;而這選擇性接收資訊的行為,正正揭示著一個人已作出的選擇:對教會盲目同情。更甚的是,這選擇會進一步合理化人盲目同情教會之舉,因為「教會畢竟由罪人組成」嘛。
你可能會問,這些小選擇真有那麼大影響?我們或許可以實驗下:你試在街上走走,見到拾荒老人時選擇多看幾眼,那麼你會發現,下次逛街你會更容易留意他們的身影;相反,當遇見他們時你選擇快快走過,久而久之你便不再對他們上心了。
看,每個選擇都是一條路 ,我們走著走著,風景變了,人也變了。
每個處境中,不論選擇了該選擇的路,還是選擇了不該選擇的路,我們也會藉這條路走到某處,也就是把自己塑造成某類人,使自己習慣某類事,加強自己某類信念,鞏固自己某類價值觀。因此,人得對未來的自己負責──選擇往往伴隨著責任。
可是,我們到底該走哪條路、該下甚麼選擇、該如何塑造自己?
有人說,實然和應然間有道鴻溝,人不能從一邊跨到另一邊去。這是真相嗎?人從來不是抽象的存在,反是時時刻刻都給置在某處境的存在,而人的應然若不是抽象的應然,就必然與人的實然有交接之處。這不是說人的實然即是應然,而是說人必須在實然中看清他自己當刻的應然。
人的應然不能與人的實然割裂,就像人生命的意義不能與實際處境割裂一樣。法蘭可 (Viktor Frankl) 對此就作過十分生動的比喻:籠統地問甚麼是人生命的意義,就像問一流的棋手哪步棋是最好的下法。沒有處境就只有抽象。
我們該選擇哪條路,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答案,我們有的是眼前林林總總可能;至於要走哪條路,要實現哪些可能,要把自己塑造成甚麼模樣,便是我們個人的選擇了。
*按:希臘語Αιγίς,是古希臘神話中的神盾,據說有兩面,一面爲宙斯所有,而另一面爲雅典娜所有,據說兩面都爲赫淮斯托斯所打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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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偉然
平信徒,渴望成為人的人,在茫然失所中決斷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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