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陳培德牧師


記得我要神學畢業的那一年年初,《博益月刊》(第六期,1988年2月)刊登了一個有趣的圖表,是比較「優皮族」(Yuppie)和「城市浪人」,讀者可以憑外形、年齡、身材、興趣、衣著、性格特徵、偶像來自我歸類。其實,相似的比較歸類在社會學研究上愈來愈普遍。

近年疫情及社會運動頻生,牽涉其中者不乏是有信仰的基督徒,他們開始敢於向教會提問基督信仰該如何面對公共領域。或說對於我們信耶穌的人而言,我們到底是屬於哪一個族群呢?按馬丁路德的說法,我們「基督徒就是十字架的族類」。換句話說,基督徒不是因著「埋堆」的潮流文化而來,而是分別出來屬於「十字架族」,這個主日福音題經文裡主耶穌給了我們很清楚的說明。

經文發生在耶穌行過餵飽五千人和四千人的神蹟後,與門徒進入該撒利亞腓立比的一條村莊。在路上耶穌問門徒認為他是誰,彼得直指耶穌是「基督」。主禁戒他們不要告訴別人他這個身分,因他們屬靈的竅還沒有打開,對主的認識仍十分含糊。主繼而向門徒分享非常嚴肅的問題,預言自己將要死,三日後復活,並指斥彼得的攔阻。耶穌隨即向門徒說明「跟從主」的真義,就是向我們這些手上拿著「天國鑰匙」的人鄭重說明「跟從主」的意義,免得有人誤解,只因他的權柄和國度而跟隨他。

我們可從四方面來看這個教訓:

一、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(34節)

此處耶穌表明了跟隨主絕不是強迫的,而是跟隨主的人自由抉擇。基督徒配稱為「十字架族」,第一步就是要清楚計算代價,然後決定是否跟隨主。耶穌叫人來跟從的宣召,是與祂預言自己將要受苦的事密切相連。「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⋯⋯和文士棄絕⋯⋯」(31節)受苦可以是使人同情、仰慕的悲劇英雄,棄絕則連榮耀和尊貴都失去。受苦和棄絕可以總括耶穌的整個十字架的意義。任何攔阻的嘗試,都是出於魔鬼的工作。門徒的被召也是與十字架必須是相連的。「若有人」說明個人有權決定一切,在作門徒的路上行走中途,或又到了另一個十字路口,都可以自由抉擇,無人能強迫。

二、捨己(34節)

「跟從主」除了是自由抉擇外,另一個要學習的功課就是捨己。它不是一串自我折磨或禁慾,也不是自殺(捨己中也包含自我意志的成分)。捨己是不認自己,只注意基督;不再注意自己,只看走在前面的主耶穌;不再看我們認為難走的路,因祂在前頭領路,我們就只管緊緊的在後跟隨。其實不僅在走十字架上,或信仰上要捨己,我們與父母愛、夫妻愛、兄弟情、友情都可能要面對有所捨割⋯⋯

三、背十字架是全然忠於基督的結局,絕非悲劇!

受苦是必然的,是基督徒生活的要素,是與平常人生活不同之處。惟有完全獻身作門徒,才能經驗十字架的意義。每個基督徒都有他自己的十字架等待著,是上帝預先指定及委派給他的,但每人所當得的份都不同:有的上帝認為配得最高形式的苦,於是賜給他殉道的恩典;有的所受的試探,絕不會超過他們所能承擔的。然而,每一種情形中,都是完全相同的十字架。

十字架是一種可怕的刑具,代表著死亡。另一方面,十字架卻是信徒生命與基督相連的唯一入口,如同雅各在後來稱為伯特利設壇之處夢見天梯,他指著上帝殿、天門的入口一樣(創二十八10-17)。當一個人成為基督徒,他一方面領受了基督的救恩,另一方面也要服在十字架的律法下,成為「十字架」的族類。

四、「十字架族」的生命觀是福音的生命觀!

「生命」是何意義一直是人類千古追尋的問題。西方有學者在論生死時曾寫下了一段極平凡又深刻的話:「當我出生時,我放聲啼哭,四周的人都望著我而笑。但願當我離開人間時,我能含笑而去,四周的人都為我而哭。」

「十字架族」的生命觀卻全然不同,因生命在基督裡有了不一樣的意義。生命得失不在今生的賺與賠,而在對來生和屬天國度的把握。(參羅五1-2)

*原載於《基督教週報》(3105期 / 2024年2月25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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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培德牧師
資深文字牧師,德慧文化創辦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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