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古華多羅

到了約翰福音第七章,耶穌與法利賽人的矛盾已經浮面。為求剷除耶穌,法利賽人不擇手段地以淫婦出題,要拿耶穌的把抦。而七章53節至八章11節*正反映當時猶太人的問題。
傳統上對耶穌在故事中所面對的矛盾有兩種解釋:一是當時猶太人的政治核心並沒有行死刑的權力,而摩西的律法則明文規定姦淫者必死,所以耶穌要面對依從羅馬政權還是民族宗教法的兩難。另一個解釋是針對耶穌開明和批判建制的形象。假若他宣赦和阻止行刑,就將受到廢除律法的指責;如果他贊成行刑,則會被指與其宣講的愛與和平違背,是個偽君子。面對猶太人精密且具敵意的兩難佈局,耶穌出人意表地反問:「你們中間沒有罪(ἀναμάρτητος)的人」(約八7),重點在於「無可指責」。一方面,如指控耶穌的人認為行摩西的律法「無可指責」,那麼行律法就沒有困難。另一方面,耶穌的反問是源自申命記第十七和第十九章:指控者需要提供證人,甚至可以首先行刑(申十七7)。然而,猶太人在此不單沒有提供證人,沒有供出姦夫,連按律法要求「先下手」也做不到(不論是出於怕羅馬人還是律法對假見證的刑罰,參申十九19),指控便立即破局,並不是「無可指責」了。 Continue reading “判斷與目的——約翰福音七章53節至八章11節”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