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古華多羅
大家還記得《廿二世紀殺人網絡》的奸角Agent Smith嗎?同一個「人」卻能變出很多身分。不過,你會覺得Agent Smith 是一個「群體」嗎?
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論屬靈的恩賜,一開始便指出了兩種情況:受聖靈引導或拜偶像(1-3節)。受聖靈引導的人,在認信上和在恩賜方面使他人得益(7節),而且恩賜是按上帝心意分配給各人(11節)。雖然經文沒有明言,但在羅馬極重視個人榮辱的風氣下,把勇力和榮耀歸給自己是平常事,故此産生等差的看法。在今日香港,類似的看法也頗流行。
在這樣的語境下,會有一個肢體比其他肢體重要嗎?
現今的社會風氣崇拜進步過於教育美德,連基督徒也不能免俗。從最近香港的一些注目議題,也聽到類似的話:喝鉛水的害處平分一世,其實對身體影響不大;當國內拆十字架的時候,有人說涉事的只是少數;「送中條例」只影響極少的逃犯。這樣的反應不禁讓人納悶:是否一件事只要影響的人少,那就可以為所欲為?人們是否失去追問是非的能力呢?似乎在崇拜效益的社會,量大和強大就成了正確,只問出產和功能而不追問事情本身。所以有人會認為,在一個社會中達官貴人比平民有貢獻;一間學校裡老師校長比學生有見識;教會的牧者傳道比平信徒重要。在這情況下,的確可以有一些人比其他人重要。
正如這章經文的重點不在於各個恩賜功能。華人教會引述這經文,不少用作討論教會制度中應有的崗位,應否有聖品人等問題,卻忽略了保羅要讀者看到的,是上帝所看重的並不是個別恩賜的功能,而是恩賜互相配搭而成的群體,就是由聖靈為基礎的教會。的確,正如保羅所說,每個人的恩賜不同,但這差別並不等於他們不平等。經文指出有使徒和先知,是不是代表他們比較優越?如果只是追求效率的話,就應該人人要做使徒和先知吧!那就整個人都是手,都是眼,變成保羅口中的怪物。故此,要建立一個聖靈的群體,就不可以在肢體間有等差,反而讓「有缺欠的肢體,他就越發使它有體面,好讓身體不會有分裂的事,相反,不同的肢體也同樣能夠彼此關照。」(林前十二24-26,《新漢語譯本》,下同)各有功能的基礎在於同感一靈且彼此照料,這是崇拜效率的社會所不能想像的。
最近香港的「六月風暴」,很多人都為社會撕裂和創傷而難過。令筆者更為不安的是人與人的關係惡化。除了警民衝突和有抗爭者自殺明志,竟然有人上載片段挑起世代矛盾。有年輕人說父母不愛你,有學生批判學校偏頗。無論是甚麼立場,片段是真心表達還是另有目的,客觀結果就是破壞人的關係,使民攻打民。筆者慨嘆香港人真的很聰明,卻沒有把聰明用於建立社群和他人身上,效率和能力失去了目的,成為大禍患。群體中的分別,無論是身家財富、世代、黨派立場等,都「武器化」成了鬥爭工具,使整個社會失去聚合的基礎。
誠然教會不是社會,把保羅的教導直接複製到社會並不容易。六月風暴的主題曲是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。這本來是當晚祈禱會的詩歌,緩和了緊張的氣氛,使在場人士深受感動,很多非信徒也加入一起唱。此外,很多牧者同工也到場照顧青少年和受傷人士,不少與示威者一同留守,正如一位牧者說:「羊在哪裡,牧者就要在哪裡」,這令社會人士對基督徒的愛有所感動和改觀。正如保羅說:「你們卻要切切渴慕那些更大的恩賜」(林前十二31),那就是愛,愛成為群體的基礎。很多示威者互相守望的原則,包括「一齊來一齊走」、「分工不割席」等等,都與這愛的原則同出一轍,同熱愛這片土地。可見,社會人士對教會有別而合一的群體性是渴慕的,可以成為公民社會的模範。
今日香港教會掙扎如何運用很多社會服務和資源,在這崇拜效率的世俗社會中見證基督。在六月風暴這邊緣事態中(邊緣事態一向都是不少保守取向教會可免則免的一環),基督的名一再受讚揚。這能否給予教會一個思考空間,更加重視社會參與甚或在社運中的位置呢?
「外族人有君王統治他們,那些管轄他們的人稱為『恩主』。 但你們卻不是這樣」(路二十二25-26)。
(章題圖片來源)
—
古華多羅
墨鏡外望,仍舊失落。
Leave a Re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