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黃偉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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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如題目所說,我已沒有吃肉四年了。四年日子也許不長,然而,我像修了一門課,尋獲不少道理。這些道理記在心中,固然不錯,但以筆墨寫下與人共賞,似乎更妙。若文章有一、兩處叫人深思領悟,我便心滿意足。

先此聲明,我不是純素食者,不吃肉並非出於健康理由,亦非人道原因,也跟宗教禁令無關。我也許先交代「不吃肉」於我而言意味甚麼。我所說的「不吃肉」,是指不吃肉塊、肉扒之類的食物。而所謂「肉」,意指雞牛豬鴨等陸地行走之物,卻不包括大魚貝類等海洋為家之種別。雖不吃一塊塊的肉,但我仍吃與肉同炒的菜,亦喝以豬骨熬的湯。我這種所謂「不吃肉」的習慣大概頗為奇怪,要說明這個習慣,得先談談它的源起。

四年前,某個帶幾分寒意的中午,我坐在餐廳的戶外範圍,品嚐著這店最讓人垂涎的黑椒雞扒飯。這餐香味撲鼻,又熱騰騰,與那冷冷的天氣可算絕配。稍稍低頭,我見到一隻小麻雀在餐桌旁跳來跳去,大抵是在找食物果腹。這小麻雀十分可愛,大大的眼睛,胖胖的身軀,偶爾轉過頭來,像是在看著我呢。此情此境,我的心情自然十分愉悅,直至意識到我一方面口裡咬著雞扒,另一方面又覺得它的同類小麻雀很可愛,心情頓時矛盾起來。這矛盾心情並沒有使我想到不吃肉,不吃肉的決定是在當天晚上才下的。那夜,我與朋友相約吃飯,一位不算熟稔的朋友亦是座上客,傾談下得悉他認為屠場處理手法過於殘忍,已經不吃肉三年了。這位朋友身體力行,讓我看見不吃肉其實不是甚麼怪誕之舉,亦非難以實行,何樂而不為?這時,中午時潛藏心底的矛盾重新浮現,在一顆小星星底下,我便決定不吃肉。起初,我視不吃肉為個人飲食的小習慣,沒有甚麼特別,後來回想,才發現這幾年因著這小習慣學到的大道理,原來不少。

第一個學到的道理是關於素食者和偽善爭議。有些人像我那位朋友一樣,認為現代工廠式養殖或屠場宰殺的程序不符人道,拒絕進食那些動物,改為食素,以示抗議。另一些人則是虔誠者,不想殺生,因而吃素。他們吃菜不吃肉,有人便指責他們偽善,佔據道德高地,實情是這些素食者不過是虛偽地以為一些生命可吃,另一些生命卻不可。我無意為素食者平反,只想指出一點,就是有人若以「一些生命可吃,另一些生命卻不可」為由責備素食者偽善,這些責備他們的人其實同樣偽善。譬如,這些人為何不吃自己家中的寵物、父母、子女?對他們來說,街市買回來的豬肉可吃,反正我家中的母親不可吃。按定義,這豈不是偽善嗎?如此說來,當今絕大部分人都應歸類為偽善者,而那些不偽善的人就是那些吃人和吃寵物的人了。我不反對這個分類,只是這分類把絕大部分人都歸屬同一個類別,其實也沒有甚麼實質作用。

第二個道理是關於人內在的矛盾。無可否認,吃素的人認為「一些生命可吃,另一些生命卻不可」,可算自相矛盾。可是,責備他們偽善的人不自覺同樣偽善,也是自相矛盾。正如我吃著雞扒,卻深感眼前麻雀可愛。自相矛盾原是人實存的境況。我不吃肉,不是為了逃離人內在矛盾的真相,而是用它來提醒自己,其實人人內心都充斥著各式各樣的矛盾,當發現旁人言行不一時,實在無須過分驚訝。

第三個道理是關於心態和行為改變的要訣。當我細想自己如何由每天吃肉改為不吃肉,我便發現至為關鍵的是那位朋友以身作則。他開闊我的眼界,使我看見之前未曾想像的可能(不吃肉),並親身試範這個可能並不怪異,反而有點吸引。他就像一根刺,扎進我平日慣以為常的「可能領域」。這經驗讓我切身體會,其實人的心態和行為之所以改變,許多時始於一根刺,不論它引導你向正途還是邪路走。

最後一個道理是關於貼在人身上的標籤。當我跟不同朋友提到自己不吃肉時,我總是說我不吃肉,但吃海鮮。可是,後來跟這些朋友吃飯,他們見我點了魚,常常會問:「你不是吃素嗎?為何點魚呢?」多番聽到這個提問,我不禁注意到我的朋友是多麼容易把不吃肉等同為吃素。這又讓我更留意到我們是多輕易就把標籤貼在別人身上(不管標籤是對是錯),並把原先與標籤相關的感受和印象一併連繫到這些人身上。當然,標籤別人是我們認知世界的方法,沒有好壞之分,但當我注意到自己原來很輕易就標籤別人,我學會嘗試重新觀察別人,檢視自己所貼的標籤是否與那人相符,以免自己對別人過於先入為主。

如果說我不吃肉是始於矛盾心情,那麼我維持這個習慣便是因為它成為一個標記,提醒著我上面那幾個道理。話說回來,不少朋友都曾好奇,我突然間不吃肉,會不會很掛念肉的味道。Meathooked 的作者Marta Zaraska是個吃魚的素食者,她間中或會偷吃腸仔或煙肉。而那位引導我不吃肉的朋友,因為擺脫不了肉食的滋味,每星期都設有一天容許自己吃肉。自從我決定不吃肉,肉對我的吸引力便消失得無影無蹤,就連那道黑椒雞扒飯亦無倖免,可真是奇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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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偉然
一隻小小的候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