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陳培德牧師
月前,屯門發生三屍命案,23歲剛從大學畢業,在家排行第二的幼女,疑難抵嚴重濕疹折磨,弒雙親後自殺。再日前,15歲便透過歌唱組合出道成名,後拆夥「單飛」推出唱片,去年更經歷了同性婚姻的唱作女歌手,疑因飽受躁鬱煎熬,在其位於跑馬地寓所高處墜下,結束了32年寶貴生命。兩件事都震驚著港人心弦!
雖然香港報業評議會於2013年發佈了《處理自殺新聞守則》,其中一條是「避免揣測自殺原因,或將自殺原因簡單化」;然而,上一段文字若去除了「疑難抵」和「疑因飽受」的簡單原因,就會變成自殺沒有理由,故事沒有結局的事件。親戚和摯友彷彿都成了沒有多大關係的路人甲。這正是筆者心中揮之不去的疑竇:生命的真實意義是甚麼?為甚麼有人尚在年輕時會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?本文也無意為這兩則事件理出個頭緒始末。
西方思想固然深受基督教文明影響。不過,在西方很早便有厭世的思想和哲學。公元前五世紀古希臘劇作家索福克拉斯(Sophocles)曾留下名句傳世:「人生最好是沒有出生,次好是早死。」近世叔本華和應著說:「死亡應視為生存的真正目的。」卡繆更認為:「只有一個認真嚴肅的問題,那就是自殺。」而卡繆最經常掛在口邊的玩笑卻是:「我應該自殺還是喝咖啡?」
翻開祁克果的名著《非此即彼》(Either/Or),其中有分析誰是「最不快樂的人」的段落。祁氏講了一個故事,話說英國某墳場有個無名氏墓,墓碑只寫上「最不快樂的人」字樣。後來棺木被打開,既沒有發現屍體或骸骨,只是空空的。祁克果解釋:人要快樂,必須「活在當下」(present to himself)。可是有兩種最不快樂的人,他們不能活在當下:沉溺於希望的人和沉溺於回憶的人。他們就是不能死去,既沒有死去又何來屍骸?
基督徒常被教外人士取笑,是典型「沉溺於希望的人」和「沉溺於回憶的人」。前者把目光放在死後上天堂,享永恆福樂。為此,活在「當下」人生反被他們視為永生的序曲,對死後能否上天堂感到幻得幻失,營營役役。後者則整天沉醉於回憶昔日光輝,又哀悼已逝的美好日子一去不返,畢生都在緬懷。最不快樂的人,必然是兼備兩者之短的「活死人」!
基督徒既活在當下,就要明白存活原來比死去更需要勇氣!田立克在《生之勇氣》(The Courage to Be)結尾時寫上他的重大領悟:「生之勇氣乃根基於上帝,祂是那位已在疑惑的焦懼中消失時,出現的上帝。」我們當勇敢活著!
*原文將刊於《基督教週報》(2817期/2018年8月19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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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培德牧師
資深文字牧師,德慧文化創辦人。
August 18, 2018 at 11:40 am
其實,她沒有畢業。但,又好像有上學的樣子。唉。可惜可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