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黃偉然
耶穌對他說:「如果你想要完全,就去變賣你的財物,分給窮人,你就必有財寶在天上,然後來跟從我。」那年輕人聽了這話,就憂傷地走了,因為他有很多財產。
(太十九21-22,《新漢語譯本》)
年輕財主的故事,我們都耳熟能詳,他聽了耶穌的話就憂愁地走了。可是我們試想像一下,假若這年輕人真的聽從耶穌所言,變賣所有,跟從耶穌,那會是怎樣呢?
年輕人變賣所有,有兩種可能:其一,他本身就視財物如雲煙,甘心捨棄;其二,他不捨得那些財物,但仍是變賣了,不甘心地捨棄。兩種可能,哪種為耶穌捨棄更多?乍眼看來,似乎是第一個情境的主人公,因為他捨棄財物,心甘情願。其實不然,捨棄更多的是第二位主人公,那個不甘心卻仍然捨棄的年輕人。
捨棄財物與否是外在表現,是人能選擇之事。但甘心不甘心是當下感受,人無法左右,只能承認。這感受反映人自己與耶穌要求之間的距離:越是排斥,越是遙遠。而越遙遠的距離,人便得花上越大的氣力去跨越——去捨棄自己的意願。
第一位主人公本身就輕視財富,耶穌要他捨棄財產,何難之有?相反,第二位主人公雖然心有不甘,卻為了更高原則同時捨棄財物和自己的意願,他所花的力氣,所作的捨棄,是第一位主人公無法相比的。那個不甘心卻仍然捨棄的年輕人為耶穌捨棄更多。
話說回來,雖然甘心不甘心是種感受,人無法選擇,但這不表示它不會改變。因為甘心不甘心其實反映人的喜好(第二位主人公愛好錢財,才會不甘心地捨棄),若是人的喜好改變,之前不甘心的事也會隨之變得甘心。當然,人的喜好不會突然改變,只能藉着嘗試新事物而改變。對第二位主人公而言,「不再富有」便是件新事物,他透過這新事物理解耶穌要求背後的原因,同時理解提出要求的這位耶穌。只有把兩者都理解透切後,他才能說出:「從前對我有益的事物,現在為基督的緣故,我都看作有損了。不但如此,我甚至把萬事都看作是有損的,因為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」(腓三7-8上)這就是喜好的改變。
第二位主人公為耶穌捨棄財物和意願,難能可貴。然而,只有當他把自身喜好一併捨棄,把耶穌的喜好嫁接到自己內心時,他整個人才為耶穌徹底改變,活著的才不再是他,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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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偉然
一個平信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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