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黃偉然
基督徒應該納十一/基督徒應該恆常聚會/基督徒應該渴慕神話語/基督徒應該關心社會公義/基督徒應該只關心屬天之事……「基督徒應該」這組字常掛我們嘴邊,是你我的常用語,可是每當說「基督徒應該」時,我們到底有否認清其本義?還是其實我們為其表象所迷,把本義棄之不顧,成了買櫝還珠之人?
當看見基督徒(不論是自己還是別人)行了不該行之事,或者不去行應該行之事[1],我們心底總不免浮起「基督徒應該XXX」的想法。比方說,當看見某基督徒總不專心聽道,我們大抵都會想:「基督徒應該專心聽道。」顯然,「基督徒應該專心聽道」這想法是針對「總不專心聽道」這行為而出現的,是一種對行為抗議而生的想法。
然而,我們得小心,這種對行為抗議而生的「基督徒應該」總是伴隨着陷阱,讓人墮入而不自覺,這陷阱就是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。無疑,這陷阱不由於誰造謀布阱而來,而是源自對行為抗議這特性。對行為抗議使人聚焦於外表行為:人看見眼前不堪入目之行為便提出各式各樣的正確行為,為要掃除那不堪入目之行為。這追逐行為的遊戲不放過每次狩獵良機,不斷追趕這個或那個行為,拉起對行為抗議的弓,放出「基督徒應該」的箭,以求矢不虛發、百發百中。在無窮追逐中,我們便習得名為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的技巧了。
或許你不禁反問:「看見基督徒的陋習,我們豈不應加以指出,並道出正確行為嗎?」當然,這想法本身並無問題,有問題的是我們常常只見不堪入目之行為而漠視那行為所揭示之事──行為只為病徵,病徵揭示的卻是疾病。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的弊處在於只想要無病徵的身體,卻不想要無病的身體;只想要好行為,卻不想要好基督徒;只想要好果子,卻不想要好樹。
那麼我們就不該道出基督徒的陋習,並指出正確行為嗎?固然不是,基督徒應當互相提醒、彼此監督,我們也應指出正確行為,只是我們指出正確行為時不應只注目於行為自身,而應着眼於作出行為者的心態和觀念(因為正是心態和觀念帶來行為),並致力改變行為以至背後的心態和觀念。然而,如悖論一樣,人心態和觀念的改變只能透過其行為的改變而達到,就像你不能使孩子突然重視孝道,你只能透過慎終追遠等行為讓他學習孝道。唯有透過行為改變而得的心態改變才能讓他由心而發,自律去行那些正確行為,而非受他律之迫,不情願地去行那些行為。其實,上述之言也不過老生常談,只是我們往往當局者迷,看見不堪入目之行為時便為其所迷,一葉障目,不見泰山。
有趣的是,這老生常談的答案卻為我們揭示了「基督徒應該」這組字最重要,且最沉重的含義。當說「基督徒應該」時,常是由於某基督徒(不論是自己還是別人)行了不該行之事,或者不去行應該行之事,換言之,就是那基督徒的心態和觀念無法使他不去行不該行之事,或激發他去行應該行之事。也就是說,「基督徒應該」這組字向那基督徒揭示了自己真實的心態和觀念以至真正的自我,並逼使他真誠面對自我,逼使他看見自身的醜陋和無能,逼使他把虛假偽善的面具徹徹底底地撕開。當然,真誠面對自我是痛苦的,我們總能隨手拈來些新面具,再次把自我掩飾,對此你我都是老練的能手,不贅了。
話到這裏,讓我們一起嘲笑這文章的作者吧。原因嗎?原因是顯然而見的,他指出基督徒應該在說「基督徒應該」時留意對象的心態和觀念,而不應只看表面行為,可是他自己卻只注目於「基督徒說『基督徒應該』時只看表面行為」這不堪入目的行為,換句話說,這作者正在說的「基督徒應該在說『基督徒應該』時留意對象的心態和觀念」是為了反抗「基督徒說『基督徒應該』時只看表面行為」這行為,因而是對行為抗議而生的「基督徒應該」。他像法利賽人一樣,能說不能行。他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,擱在人的肩上,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。不,不只如此,當他看見自己所說的「基督徒應該」其實是對行為抗議而生的「基督徒應該」時,他覺得自己應該要看見「基督徒說『基督徒應該』時只看表面行為」這行為所指向的心態和觀念,就這樣,他就落入另一個對行為抗議而生的「基督徒應該」,因為他只注目於「要看見「基督徒說『基督徒應該』時只看表面行為」這行為所指向的心態和觀念」這行為,無視了自己「沒有看見「基督徒說『基督徒應該』時只看表面行為」這行為所指向的心態和觀念」這行為所指向的心態和觀念。而且到了文章末端,他還企圖以最後一口氣,用自嘲編織虛偽的面具,希望賺得別人同情,這可憐的人啊!
你看,我們多容易就墮入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的陷阱裏去。說不定這文章其實不過是「基督徒應該」這主題一個反面的教材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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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無可否認,說一件事是該行還是不該行至終不過是各人意見,而各人意見可能不同,甚或矛盾,這文無意討論甚麼是該行之事,也無意討論人應以何種基準判斷事情是否該行,這文討論之主題只為「基督徒應該」這概念。即使各判斷者持相反意見,他們共通之處肯定在於他們均會運用「基督徒應該」這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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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偉然
平信徒,渴望成為人的人,在茫然失所中決斷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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