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陳永財

董橋在最新的散文集《夜望》的一篇文章說:「藝術真難,天份加用功加技巧加創意還要看命數。」我在Facebook引述這句話,補充說:「翻譯何嘗不是。」做了二十多年翻譯,要說有甚麼體會,大概就是這句話了。

對於翻譯,一個長久的爭論是:究竟它是科學還是藝術?我一直覺得這種爭論相當無謂。翻譯當然有科學成分,但西方藝術一向都有解剖學和透視學等科學包含在內。翻譯也當作如是觀。翻譯除了講求藝術地再現原文外,也要求準確,有時甚至到了錙銖必較的地步。

中國人素來看不起翻譯,當年康有為盛讚林紓的翻譯成就,說:「譯壇並世數嚴林」,指論到翻譯,首推嚴復和林紓。而林紓確實靠翻譯名成利就(雖然他根本不懂任何外語)。但聽到康有為這句話後,他的反應竟然是不高興地說:「我的創作更好,為甚麼他不稱讚我的創作?」中國人一直都以為懂兩種語言便可以做翻譯,不將翻譯當為專業,以致譯者待遇偏低。而基督教出版界給譯者的待遇更是低中之低。不過,我兩年前替香港一間不是基督教(雖然老闆是基督徒)的出版社翻譯過一本書後,才發覺他們的譯費比基督教出版社還要低,而他們的書更以售價高昂著稱。我只以一個簡單的比較,便可以證明翻譯的待遇多麼低。我一小時可以翻譯千多字,以一般基督教出版社給我的稿費計算,我一小時大約可以賺二百元。最近有一位在報章副刊任職編輯的朋友請我替他們寫一篇文章,我用了個多小時完成一千八百字,會有大約千多元稿費。但用同樣的時間做翻譯,最多只能賺三百元。差別要以倍來計算。

其實翻譯並不如一般中國人想的那麼簡單。國內一位翻譯學者劉宓慶便說,翻譯是高智能活動,智力不足的人難以勝任。而且翻譯要做得好,需要相當用功,不能馬虎。我曾經翻譯過一本書,遇到一個我以為一點也不複雜的詞語,但翻遍家裡的辭典,都找不到符合上下文的解釋。由於包括那個詞的那段引文來自十九世紀的著作,於是我猜想普通辭典可能沒有收錄當時流行的解釋,於是跑到圖書館,翻查有二十多冊的《牛津英語大辭典》(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),才找到正確的解釋。我教書時經常告訴學生,翻譯可能是最容易出錯的事情,即使十分小心,也不能避免犯錯,如果不小心,可以錯得相當離譜。一個去年去世的資深基督教出版人,曾經翻譯過不少書籍,但卻被我發現,他翻譯的一本百多頁的名著,竟然漏了八九段沒有譯出,而漏譯一句的情況更俯拾即是。我揭發這事後,他們辯稱這是翻譯上的omission技巧。我只能說這和近期的洪蘭實在沒有甚麼分別。其實翻譯時出現漏譯的情況十分常見,我自己翻譯的書,至少有三分一在初稿時都漏譯了至少一段。但我一定會在校改時補譯出來,不容許整段漏譯的情況在交稿給出版社時出現。這是譯者的基本責任。但我曾經在做二校時仍然發現譯稿出現整段漏譯的情況,而譯者和一校都沒有發現。譯者自己這樣不負責任,實在很難怪別人不給他們高一點的稿費。

翻譯還有一個相當麻煩的地方:不是讀完翻譯就能夠從事翻譯。翻譯技巧需要時間磨練。剛從翻譯系畢業的學生,如果沒有適當的在職訓練,並不容易勝任翻譯工作。但現在請翻譯員的機構普遍都要求應徵者有經驗,這麼一來,新人便很難入行。到我這一輩的人陸續離世後,真不知要去哪裡找有經驗的翻譯員?而且翻譯技巧並不容易掌握,沒有任何常規。語言文字變化多端,翻譯時也需要隨機應變,沒有任何成規可循。

至於創意,更是差不多不能教的。一個人有沒有創意,除了靠天份外,也與思維方式和性格有關。我覺得太循規蹈矩的人並不容易有創意。以下這幅多年前國內的政治漫畫,是我十分喜歡用來顯示創意的例子。

democracy

底下那句話是:「我是講民主的。」但配合畫面來看,我們知道這裡的所謂民主,是「你們是民,我是主。」廿多年前我在警務處工作,入職一段時間後再受訓時,導師要求我們將這句「我是講民主的」翻譯成英語。我想了很久後這樣翻譯:“I buy demo- -cracy.” 我刻意將democracy拆開,對應原文將民主分拆。雖然這個翻譯不很理想,但大致傳達了原文的意思。我記得那時一個同事抄我的翻譯,稍作修改,變成”I advocate demo- -cracy.”。但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,被導師打了一個大交叉。問題當然出在advocate這個詞上。他抄了我的demo- -cracy,但不敢抄足,稍為改變一下,卻改壞了。另一個很有趣的例子,是英語一句迴文:“Madam, I’m Adam.” 這句話只要改變一下標點符號,從左到右讀和從右到左讀都是一樣的。當年在城市大學讀書時,金隄教授在那裡客席。他要求我們翻譯這句話。我又想了很久,得出這個翻譯:「夫人,我是我人夫。」金隄教授的翻譯則是:「夫人呵,我呵人夫。」好像這種需要創意的翻譯,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可以怎樣教學生。當然,翻譯的創意和創作的創意十分不同。翻譯始終受原文制約,不容許譯者甩開原文,天馬行空地創作。也因為這樣,國內的老翻譯家許淵沖提出的優勢競賽論受到那麼多批評。因為他認為譯作應該和原作競賽,要以比原作優勝為目標。我總是以為,抱持這種態度的人,根本不適合做翻譯。我不是說譯者要臣服在原作之下,無所作為。但原作既是翻譯的本,譯者怎樣也不能過分偏離。許淵沖正因為相信優勝競賽論,竟然將 “Elle meurt.” 這句法語譯成「她魂歸離恨天,」而其實這句話的意思只是「她死了。」可見他雖然研究了幾十年翻譯,自稱譯了五十本書,但仍然是完全不合格的翻譯。

翻譯不易為,有人也認為翻譯事倍功半,吃力不討好,而且翻譯很難令所有人滿意。我教會一位實習神學生便坦言,她整間神學院的人都認識我,但有些人認為我的翻譯做得相當差。我也曾聽說一個在神學院教書的人,經常在課堂上批評我沒有資格翻譯基督教書籍。對於這些批評,我通常都不大理會。我相信翻譯的確是十分吃力的事,而如果可能,看原文總是比較理想的做法。但世上有那麼多種不同語言,如果不通過翻譯,我們會錯過很多好作品。而且好的翻譯實在有可能不比原著差,有可能達到和原著相同的效果,可以溝通文化。我們只需要看一看近百年來中文文學作品的面貌,便知道翻譯的作用多麼大。

陳永財
香港城市大學翻譯及傳譯文學碩士,英國特許語言學會會士(FCIL),自由翻譯員。